桐卫字〔2012〕14号
各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更新充实知识,提高农村卫生人员服务水平,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中央财政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农秘[2011]79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桐城市2011年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乡镇卫生院药学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桐城市2011年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村卫生室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桐城市2011年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乡镇卫生院药学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2、桐城市2011年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村卫生室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报:安庆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