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卫字〔2012〕8号
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1年度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重点工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扎实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经研究决定:授予市医院等6个单位为“卫生系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齐秋江等31名同志为“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宋创等16位同志为基层卫生院管理奖。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勇于创新、再创佳绩。全市卫生系统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忠诚履行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神圣使命,努力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全市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1年度卫生系统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基层卫生院管理奖优秀、良好等次名单。
桐 城 市 卫 生 局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