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安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大力弘扬卫生职业精神”培训工作的通知》(卫纪[2012]106号)和省卫生厅《关于组织观看<防患未然>卫生部法制宣传片的通知》(卫办察[2012]23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组织做好培训及观看工作,培训光盘请各单位于5月31日前到局办公室领取,同时请携带U盘(大于4G)拷贝《防患未然》宣传片。各单位应于7底前书面上报培训及观看工作总结及统计表,对于需要学分的人员,请各单位予以登记上报,以便及时予以办理。
桐 城 市 卫 生 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1.关于开展“大力弘扬卫生职业精神”培训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