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学校春季传染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3)7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切实做好学校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确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
二o一三年四月七号
皖教秘[2013]72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