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卫生(分)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实践我县卫生人才战略,落实“十一五”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合理配备卫生人员,推进我县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县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岳〔2007〕37号)文件精神,2009年度我局拟报请县政府批准,继续联合县人事等部门公开招考一批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请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编制2009年度所需卫生专业人才引进计划,并于2009年元月22日之前报县卫生局人事股,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