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批准,决定2009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4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全县共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4名。1、县医院16名: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4名;西医临床5名;西医临床急诊岗位3名(男性);口腔、麻醉、放射、检验各1名。2、县中医院13名:内、外科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各1名;中医临床3名;西医临床、康复、影像各2名;口腔、检验各1名。3、乡镇卫生院25名:西医临床8名、中医临床5名、妇幼保健3名(女性)、护理8名(女性)、口腔医学1名。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学历、专业等条件
1、报考县医院、县中医院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卫生类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报考西医岗位所学专业是医学临床和全科医学,康复岗位所学专业是康复和针灸推拿。
2、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卫生类大专以上学历;②具有全日制卫生类普通中专学历且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③具有国家承认的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且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乡镇卫生院(所)及以上卫生机构工作的临时人员(以各单位2009年3月上报的花名册或文件为准);④具有国家承认的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和执业医师以上资格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卫生类大专以上学历和执业助师以上资格,且经县卫生局注册的村卫生室工作人员。
3、学历和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要求。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乐于奉献。
(三)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乡镇卫生院(所)及以上卫生机构工作的临时人员和经县卫生局注册的乡村医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通过印发文件(通知)、张贴公告、岳西县卫生网和岳西人事编制网站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审
1、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时尚未拿到就业报到证和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必须由院校提供有效证明,并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同时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报名考务费150元。
2、报名时间:7月16日至7月18日,报名地点:县卫生局三楼会议室,7月29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3、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2∶1的比例方可开考,紧缺专业和急需人才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必须比招聘名额多1人,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要求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4、报考人员系硕士研究生的,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在县卫生局、人事局、监察局指导监督下,进行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含技能测试内容),各100分,总分200分。报考县医院、县中医院岗位的和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分别以不同试卷进行考试。
考试时间:7月30日
上午:9:00-11:30 医学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30 专业知识(含技能测试内容)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名。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替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替补。
(六)对考核合格人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逾期对拟聘用人员无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聘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聘用人员,并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招聘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对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制、聘用合同制、执业资格准入制。由县卫生局分配到县、乡(镇)卫生单位工作,受聘人员应承诺8年内保持岗位稳定。暂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受聘人员,应在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否则,聘用合同自行终止,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五、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成立岳西县2009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储昭霞
第一副组长:王彰平
副 组 长:柯照华 刘胜江 郑家祥 彭衍圣
成 员:汪秀兰 汪传德 方锦钦 吴岳东
陶康生 王 宇
下设办公室:
主 任:汪秀兰
副主任:吴岳东
成 员:孙 辉 王 伟 汪德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并遵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六章纪律与监督之规定执行,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六、时间安排
7月16日至18日:报名与初审;
7月20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查报名人员资格,部署下一步工作;
7月25日-29日:命题制卷;
7月29日:发放准考证;
7月30日:考试;
7月31日:阅卷登分,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8月3日-6日:体检、政审;
8月7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
8月13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