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此文转发给你们,请立即对照文件要求,迅速组织做好培训工作,按期上报相关培训报表资料。
岳西县卫生局
二○一二
安徽省卫生厅
关于开展“大力弘扬卫生职业精神”
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直医疗单位:
按照《安徽省卫生厅党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2012年全省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安排,决定今年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主题为“大力弘扬卫生职业精神”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此次培训由省监察厅驻省卫生厅监察室牵头负责,厅科教处、医政处、中医局、农卫处、妇社处协助。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直医疗单位具体负责本地、本单位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登记签到、组织培训、培训考核及学分申报等。
二、程序内容
1.开班仪式讲话
2.怎样明智地选择人生
3.用爱诠释责任
4.热点医疗纠纷问题解析
5.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管理对策
6.新医改政策与医疗领域反商业贿赂
三、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要求全员培训。
四、培训时间、方式、考核
(一)时间安排:2012年5月15日、17日、22 日、24 日(具体见附件1)。
(二)培训方式:采用“双卫网”远程教育平台连续播出4次,每周二、四播出(未开通“双卫网”的地区由“双卫网”安徽办事处免费提供教学光盘,相关事宜请直接联系“双卫网”安徽办事处)。
(三)培训考核:培训结束后各地、各单位要采取笔试的方式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试卷由组织考核的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双卫网(http://www.sww。com。cn)考题栏目中下载)。考核合格作为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合格的必备条件。对培训合格者将授予国家级I类学分3分,委托“双卫网”按照《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学分证书,学分办理,请直接与“双卫网”安徽办事处联系。
五、培训要求
各市、省直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于8月底完成培训工作,并于9月20日前将培训总结(含组织领导、实施培训、考核及培训效果等内容)书面报送厅监察室,同时上报培训人员登记表(附件2)、落实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3)。培训期间省卫生厅根据各地培训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导。
联系人:厅监察室:胡桂平 电话:0551-2998150
厅科教处:周先文 电话:0551-2998071
双卫网安徽办事处:马飞 电话/传真:0551-2628772
附件:1.培训课程时间安排表
2.培训人员登记表
3.培训情况统计表
二○一二
(信息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附件1
培训课程时间安排表(04频道)
播出日期 | 播出时间 | 项目名称 | 课程名称 | 主讲人 | 职称 | 单位 |
2012-5-15 | 08:30--08:55 | 开班仪式讲话 | 开班仪式讲话 | 吴敦武 | 纪检组长、厅党组成员 | 安徽省卫生厅 |
09:05--09:45 | 怎样明智地选择人生 | 怎样明智地选择人生 | 金国文 | 纪检组副组长、厅监察室主任 | 安徽省卫生厅 | |
10:00--10:35 | 用爱诠释责任 | 用爱诠释责任 | 刘晓林 | 主任医师 | 阜阳市人民医院 | |
10:50--11:40 | 热点医疗纠纷问题解析 | 侵权责任法系列讲座(一) | 刘宇 | 副研究员 | 北京协和医院 | |
14:30--15:36 | 侵权责任法系列讲座(二) | |||||
16:00--16:43 | 构建和谐医患关 |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暨医疗损害责任 | 魏亮瑜 | 副教授 | 北京医 | |
系的管理对策 | 解读(1) | 院 | ||||
2012-5-17 | 08:30--09:15 |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暨医疗损害责任解读(2) | ||||
09:30-10:15 |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暨医疗损害责任解读(3) | |||||
10:45--11:30 | 新医改政策与医疗领域反商业贿赂 | 医改新政下的医生职业信仰重塑与商业贿赂风险防范(1) | 王岳 | 教授 | 北京大学医学部 | |
14:30--15:05 | 医改新政下的医生职业信仰重塑与商业贿赂风险防范(2) | |||||
15:30--16:25 | 医改新政下的医生职业信仰重塑与商业贿赂风险防范(3) |
附件2
培训人员登记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身份证号码 | 专业 | 职称 | 考核成绩 | 授予学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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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培训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医疗机构 | 医务人员数 | 参加培训人员数 | 参训率 | 通过率 | 备注 |
说明:1、医务人员数以2009年卫生统计数据为基数。
2、参训率=参加培训人员数/医务人员数×100% ;通过率=通过人数/参加培训人员数×100%。
3、此表以市(或县)为单位统计,市卫生局统计市直医疗单位,省直医疗单位直接填报本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