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卫医[2008]227号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社会办医、民营医疗机构: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8号台风“凤凰”从我国东南沿海登陆,是今年以来登陆我国强度最大的台风。受台风影响,29日夜里到31日,我市可能出现集中性强降雨并伴大风。根据宣城市卫生局《关于立即做好防8号台风“凤凰”抗灾防病工作的紧急通知》(宣卫电〔2008〕12号)规定,启动全市卫生系统抗灾防病应急预案。为切实做好防御8号台风抗灾防病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局组织制定《宁国市卫生系统防8号台风“凤凰”抗灾防病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立即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抄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宣城市卫生局
宁国市卫生系统防8号台风“凤凰”抗灾防病工作实施方案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台风、强降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宁国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宁国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宁国市卫生系统2008年救灾防病工作方案》等规定,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防控、处置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防台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市卫生局成立宁国市卫生系统防台风应急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段鸿龙
副组长:王世峰、凤子蔚、黄利军、王文强
成 员:汪越胜、吴念鲁、张中发、汪家亮、付继维
领导组负责全市卫生系统防台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爱国卫生等工作。
1、医疗机构负责因台风、暴雨造成的人员伤害的医疗救治,临时安置点群众的医疗工作。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灾前、灾后的卫生防疫、健康教育以及灾区卫生防疫药品(消杀药品、生物制品)的储备和调运,临时安居点群众的饮用水检测和生活环境的消杀和指导工作,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的暴发和流行。
3、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灾区及临时安居点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三、保障机制
(一)人员、技术保障
1、方案管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防台应急方案。
2、应急队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及职责任务,选拔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组建应急队伍,同时,要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急救、预防药品,各应急队伍服从市卫生局统一调配和指挥。
(二)物资、经费保障
1、物资保障:各二级医疗机构要做好接诊大量病人的充分准备工作,要配备充足的医护人员和药品及物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准备足够的消杀药品和消毒消杀器械,以便及时做好灾后的应急防病工作。
2、经费保障:市卫生局及各相关卫生医疗机构列支必要的抗灾防病经费,专项用于开展抗灾防病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本单位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接到通知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对锅炉、电梯、高低压配电房、各类压力容器、高压氧舱;门急诊、病房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通道、紧急疏散出口、建筑施工工地、简易搭盖、宣传广告牌等生产、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必须进行严格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同时,各单位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认真执行事故上报制度。
2、加强医疗救援工作。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立即成立应急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台风期间的医疗救援领导工作。市医院和华泰医院要分别组建三支和二支医疗救援队伍,中医院、海螺医院要组建一支医疗救援预备队,各医疗救援队和预备队要配备必要的医疗急救设备和药品,备好应急车辆。各救援队、预备队由2医1护组成,名单请于7月29日下午4时前上报市卫生局医防科。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队伍要处于应急待命状态,保证信息通畅。各医疗救治单位要预留备用病床,以便急救使用。同时,要加强门急诊的管理和应诊的医疗技术力量,保证急救“绿色通道”的畅通。其他医疗机构要做好急诊的转诊工作。
3、加强值班。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台风期间医疗卫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领导值班,完善并落实各项值班制度。要实施24小时行政值班,确保各有关人员通讯畅通。值班负责人要由具备指挥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人员担任,保证责任落实到人。
4、加强卫生执法监督。市卫生监督所要强化灾前灾后食品、饮用水等的监测力度。对因台风造成的水浸泡食品等可能造成群众健康危害的商品要监督销毁,防止流向市场;同时要加强对受洪水污染的自来水水厂的水质监督,确保群众饮用卫生安全的自来水。
5、加强健康教育。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做好灾前灾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做好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抗灾防病知识的培训,并会同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6、加强信息报告。对台风、暴雨期间出现的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各单位要于第一时间直接报我局,并组织力量积极抢救或做好转诊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