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政府办关于召开全市妇幼卫生民生工程、降消项目动员大会
暨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会议的通知
宁卫办〔2009〕108号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各医疗保健机构,各社会办医、一级以上民营医疗机构:
现将市政府办《关于召开全市妇幼卫生民生工程、降消项目动员大会暨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会议的通知》(办秘〔2009〕3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接通知后,按要求准时参会,不得缺席。
特此通知
关于召开全市妇幼卫生民生工程、降消项目动员大会暨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会议的通知.doc》(办秘〔2009〕35号)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