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卫办〔2008〕366号
转发《关于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各卫生单位,各社会办医机构:
为做好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根据宣城市卫生局宣卫办〔2008〕45号文件精神,现将省卫生厅、人事厅《关于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人秘〔2008〕93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http://www.med126.com/rencai/)进行网上报名。
2009年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二、报名时间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自2008年12月17日9:00起至2009年1月7日截止。因1月8日宣城市人事局、宣城市卫生局集中审核报名材料,我局将于1月6日至7日会同市人事局初审报名材料,各单位务必于1月5日前将报名材料报我局办公室。
三、报名须提交材料
1、《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新报考生:提交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聘书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历史考生:继续报考同类别考试时,提交有效身份证和考试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的上下部分,以便审核验印);参加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未通过人员,按历史考生报名。
4、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在026至089之间(含026和089)以及114专业的人员,须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护理学(师、中级)的人员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5、各单位《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纸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通过党政机关办公平台以Excel格式发送至“卫生局公文”,或发送电子邮件至ngswsj@163。com,不接受软盘、U盘及其它各类方式拷贝。
四、报考费用
2009年卫生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等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皖价费〔2001〕415号文件执行(初级:50元/科,中级:70元/科)。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对照报考条件严格审查,并在各类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材料用中号信封装袋,并在封面上注明单位、姓名、报考级别、专业及代码,同时注明证件种类和数量。各种证书涂改无效。
办理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仍需再次提交上述证书原件及市卫生局、人事局验印的复印件,请考生注意留存报名资料。
3、各单位要将新报考生与历史考生分表、分报考级别汇总,申报材料分开存放。
4、请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知所辖区域的卫生服务站、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民营(集体)医疗机构集中报名。
5、报名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局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4037808
附件:
1、关于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