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宁卫办〔2009〕50号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各卫生单位:
为做好2008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宁人字〔2009〕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2008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局中心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奖惩挂钩”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的作用,使年度考核工作落到实处。通过考核,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与监督,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为全市卫生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二、考核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年度考核的内容结合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要求,以工作人员的职位(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是考核工作实绩。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领导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增强考核的准确性。
三、考核的基本操作程序
各单位年度考核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增加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一)制定考核方案。要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2008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细则),体现量化考核标准,对全体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思路、措施、数量、质量、效率、贡献和创新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同时成立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各单位考核方案于3月5日前报我局审批。未经审批或不按方案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操作、随意更改方案的,考核结果无效。
(二)个人总结(述职)。被考核人要按照职(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各种表格见文件附件)。在考核中,根据本单位考核工作实际,组织被考核人在一定范围内总结述职,然后根据领导与群众定量测评结果计算考核分值。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报告以A4纸打印、述职人签名后与考核表一起上报。
(三)测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分=单位领导评价平均分×权重系数+群众测评平均分×权重系数+自我评分×权重系数+加减分(表彰、惩戒)。单位领导评价平均分的权重系数一般确定在40%左右,群众测评平均分的权重系数和自我评分的权重系数一般分别确定在30%左右。
(四)主管领导评鉴。主管领导根据个人的述职(总结)、平时考核记录和群众测评等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评鉴意见。
(五)确定考核等次。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小组审核。主要依据被考核人考核得分情况,确定考核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六)公示优秀等次人选,接受群众监督。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视为无效。对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核实,经认真核定确认不符合优秀等次条件的人员,应重新确定考核等次。
(七)考核结果反馈。各单位在考核结果确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被考核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并将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存入被考核人档案。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提出申诉,各单位考核组织要认真受理,维护被考核人的合法权益。
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对考核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并提交本单位整体考核情况的书面工作总结。
四、优秀比例确定
考核评优比例以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为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要作为续聘、解聘或调整工作岗位以及奖惩、晋职、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
六、考核中的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考核监督管理、审核备案制度,保证考核工作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时间有序进行。
(二)做好有关人员的考核:
1、单位新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由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3、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进行考核。
4、各单位抽调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人员,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考核,抽调到局机关工作的人员由局机关组织考核,派出单位不得将其作为计算优秀比例基数;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5、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6、2008年内退休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7、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事业单位的考核,继续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执行。
8、受到党纪处分或受到党纪处分同时又受到政纪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转发〈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皖组字〔1998〕28号)规定,按受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对于受其它类型处分的几类特殊人员的考核按照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印发的《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皖组字〔2008〕2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9、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人员,符合“不合格”条件的,经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此类人员每人附“考核说明”一份,说明其未参加考核原因和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决定,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三)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参加本单位考评,由单位考核小组提出推荐意见,其考核等次由我局审定,若是优秀等次,单位在上报考核结果时要预留相应优秀名额;如我局未审定其为优秀等次,相应优秀名额根据单位考核成绩递补。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处于末位的,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有一项考核分值低于85分的,或行风评议处于全市末位的,单位主要领导不得评优。单位发生重大医疗事故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年不得评优,医疗事故直接责任人当年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加强平时考核工作的力度。平时考核的重点是考核工作人员的日常表现和工作实绩,年度考核要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重点考核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目标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对未按考核规定的要求进行平时考核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应当降低5%;对不进行平时考核记实的人员,一般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各单位要制定好平时考核实施方案,成立平时考核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五)《年度考核登记表》以本文附件格式为准,用16K纸双面打印,纸张设置及表格内容不得自行调整(电脑中无“华文中宋”字体的,请到办公平台“帮助中心”下载)。表格中正面部分(包括“个人总结”)一律打印,背面部分表格打印,内容用碳素或黑墨水填写(包括领导签字),字迹要清楚,日期、印章要齐全,不得缺项。
七、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成立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段鸿龙,成员王世峰、凤子蔚、黄利军、王文强、黄庆梅、王晓龙、肖道祥,下设办公室,张中发任办公室主任。
各单位要确保在2009年3月15日前将考核工作完成并报我局。报送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每人一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情况登记表》(按考核分值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宣城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优秀等次备案表》各一式两份。
附:l、宣城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情况登记表
3、优秀等次备案表
4、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