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及省直驻宣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皖人社函〔2010〕45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请及时通知考生本人,认真做好合格证书发放工作。 考生申请办证时需提交相关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考生自行进入http://www.xcrs。gov。cn,再点击“ 表格下载 ”板块下载),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各县市区人社局汇总考生办证材料后于2011年1月6日集中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市直考生按上述要求于2011年1月6日前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逾期不再补办。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10121510394391.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