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中央补助本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通知》(沪财社〔2012〕95号)精神,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12年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58万元。
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计划用于以下几方面:区妇保院“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经费”8.16万元、“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经费”0.4万元、“妇幼卫生监测经费”7.1万元;区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疾病防治经费”6.7万元;区疾控中心“地方病等防控经费”31.64万元;区卫生局公共卫生考核经费4万元。以上项目截止目前,工作正在开展中,资金支出还未发生。
嘉定区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