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北京市卫生局转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人感染H7N9禽流感有关文件的通知》(京卫医字[2013]4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遵照执行。北京市卫生局转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人感染H7N9禽流感有关文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