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解落实市卫生局《2013年各县(市、区)卫生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
潜卫办〔2013〕118号
局机关各股室,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3年,市卫生局对各县(市、区)卫生工作继续实行目标管理。市卫生局根据省卫生厅《2013年卫生工作要点》和今年省、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卫生工作,制订了《2013年各县(市、区)卫生工作主要目标任务》。为抓紧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具体任务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到卫生局各职能部门和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并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年度目标的实现。请各股室、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县直卫生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对基层卫生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市、县卫生局2012年年终检查情况,结合主要目标任务,注重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
2013年对卫生工作的目标管理,突出省市卫生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卫生工作。年底考核时,将结合《2013年全县卫生工作要点》明确的其他各项任务完成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目标管理考核评估包括综合考评、现场考评、县直相关卫生单位考评、相关社会评价、领导评价和奖惩因素。奖惩因素主要包括积极争创国家或省市各类卫生工作试点并取得成效、被国家或省市确定为某项工作示范点、获国家或省市县级表彰等,给予加分。对重大信息上报不及时、重要督办和信访维稳办理不力以及发生重大医疗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计生“两非”事件、安全生产事故及被媒体曝光事件等,视其严重程度,予以扣分直至评优“一票否决”。
各股室要结合《2013年各县(市、区)卫生工作主要目标任务》、《2013年全县卫生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考核办法,指导各单位各项卫生工作。
各股室、各单位在抓好工作落实的同时要认真做好各种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定期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迎接市、县卫生部门年中、年末考评。
附件:《2013年各县(市、区)卫生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潜山县卫生局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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