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
你校提交的申请设置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的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福建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同意设置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请按照《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见附件)的核准事项做好筹建工作。
附件: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批准文号:闽卫医字〔2012〕2号
福建中医药大学:
经核准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类 别:康复医院
名 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选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82号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床位(牙椅):750张(牙椅10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康复医学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儿科、眼科、口腔科、精神科/精神康复专业/临床心理专业、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运动医学科、中医科/骨伤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
投资总额:七亿壹仟肆佰叁拾柒万柒千肆佰元人民币
其 他:
1. 医院需开展第二、三类医疗技术、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另行申请。
2. 请在批准书有效期内完成医院的筹建,如需延长批准书有效期,请在批准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未按规定申请延续和本机关不准予延续的,本批准书有效期届满后无效,由本机关予以注销并公布。
本批准书有效期至2015年2月15日止。
批准机关:(章)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