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
你校《关于申请临床技能中心为国家执业医师临床实践技能考试基地的函》(闽医大函〔2012〕8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经组织有关专家对你校临床技能中心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你校临床技能教学中心符合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基本标准,同意你校成为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福州考点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实践技能考试基地。
二、请你校严格按照《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及《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2009年版)等规定,进一步完善基地软、硬件建设,做好各项考务工作,确保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安全、有序进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