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二级中医医院试评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2〕139号),以及厦门市同安区中医医院、安溪县中医院的申请,我厅于2012年10月9~12日组织专家对这2所医院开展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试评审工作。专家组评审建议结论均为合格。经我厅审核,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备案,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3〕7号),现将上述2所医院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合格的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3年2月19日至2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处以书面形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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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厅
201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