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 州 市 卫 生 局 | 文 件 |
漳 州 市 人 事 局 |
漳卫人函〔2011〕255号 转发福建省卫生厅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调
整乡镇卫生院临床岗位专业技术
人员学历配备要求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局、人事局:
现将《福建省卫生厅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调整乡镇卫生院临床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学历配备要求的通知》(闽卫人函〔2011〕856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漳州市卫生局 漳州市人事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人事 卫技人员 学历 通知
抄送:漳州市政府办公室。
漳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1年11月14日印发
链接地址:《福建省卫生厅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调整乡镇卫生院临床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学历配备要求的通知》http://www.fjphb。gov。cn/fjphb/Zfxxgk/infodetail.aspx?id=c85456bf-f861-4b8e-a276-605778091ccc&CategoryNum=0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