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岩市卫生局、龙岩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开展2011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卫[2011]38号)和福建省卫生厅、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省委编办《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1年度漳平市招聘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工作,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愿意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为卫生事业奉献的精神;
3、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应、往届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2007届及以后毕业的专科学历并取得2011年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
二、招聘人数
往应届本科毕业生1名; 2007届及以后“专升本”毕业生8名。
三、招聘单位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自行选择以下卫生院(分数相同时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优先,执业(中)医师比执业助理(中)医师优先,若专业技术资格相同或都无专业技术资格时则按漳平市本地生源、优秀毕业生﹤含三好生﹥、党员、工作年限等顺序):
本科毕业生:
漳平市新桥中心卫生院或永福中心卫生院1名。
“专升本”毕业生:
漳平市新桥中心卫生院1名、永福中心卫生院2名、漳平市象湖卫生院1名、赤水卫生院1名、吾祠卫生院1名、官田卫生院1名、灵地卫生院1名。
四、招聘方式
1、采取报名、考核、体检等相结合的办法。
2、考核采取面试结合毕业生德才表现、在校成绩、工作经历等内容综合衡量考核成绩。
3、依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20日—2011年8月5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漳平市卫生局人秘股(漳平市江滨路298号)
联系人:陈李全;联系电话: 0597-7532449
3、报名要求:(1) 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派遣报到证、“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卫生专业资格(职称)证书、优秀毕业生、三好生、党员身份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 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3)有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单位工作证明;(4)应聘对象必须填写报名表一份(表格附后,A4纸打印);(5)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2011年8月8日由漳平市人事局、卫生局一同审核。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详情可登陆以下网站查询。
龙岩市卫生局网、漳平市政府网。
五、相关待遇
1、经招聘录用的毕业生与招聘的乡镇卫生院签订就业协议(一式四份,省卫生厅、市卫生局、招聘卫生院、受聘人员各持1份)。
2、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培训期间待遇规定、入编规定和保障措施等按照省卫生厅、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省委编办《关于招聘临床医学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09]18号)、闽卫人函[2010]595号文件执行。
漳平市卫生局
漳平市人事局
二0一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