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办医[2009]112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耳鼻咽喉科4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53号)转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