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孕产期妇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指南(试行)〉的通知》(卫发明电〔2009〕27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孕产期妇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指南(试行)》的通知 卫发明电〔2009〕2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做好孕产期妇女甲型HlNl流感防治工作,根据《甲型Hl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卫发明电〔2009〕188号),我部研究制定了《孕产朔妇女甲型HlN1流感防治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供医疗卫生机构在甲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