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医[2009]127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关于印发<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卫医管发〔2009〕99号)转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卫生部关于印发《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