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办医管〔2011〕2号 各市卫生局: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级医院常见肿瘤规范化诊疗指南(试行)〉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0〕191号)转发你们,请指导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开展常见肿瘤规范化诊疗试行工作,在试行工作开展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厅医管处。 二〇一一年一月六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级医院常见肿瘤 规范化诊疗指南(试行)》的通知 卫办医管发〔2010〕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各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卫生局: 为规范市、县级医院肿瘤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降低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我部于2010年9月印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医院常见肿瘤规范化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0〕153号),决定在16个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开展8种常见肿瘤市、县级医院规范化诊疗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为指导试点医院做好相关试点工作,我司组织制定了《市、县级医院常见肿瘤规范化诊疗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从卫生部网站医疗服务监管司主页下载),请你们指导试点医院做好相关工作。在试点工作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联系我部医疗服务监管司。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