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省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规划,省卫生厅决定成立省卫生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超声质量控制部、重症医学质量控制部、眼科质量控制部,分别设置在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山西省眼科医院,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2周内向省卫生厅医政处反映。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提供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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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魏 来
二○一○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