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应急〔2011〕1号
各市卫生局:
现将《山西省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 、区)建设工作方案(试行)》和《山西省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 、区)建设评估标准(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在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及时报省厅应急办。
附件:1.山西省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建设工作
方案(试行)
2.山西省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建设评估
标准(试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