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药函[2011] 1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现就《2011年度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作以下说明: 一、目录的构成 《目录》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国家基本药物(中成药)、山西省补充药物(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山西省补充药物(中成药)四个部分。 二、目录中品种的名称 除在“备注”一栏标有“注释”的药品外,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称表达的化学成分的部分,剂型规格单列。主要化学成分部分或有效成份、组方相同的各种药品制剂与《目录》中的名称一致,而不同酸根、盐基、溶媒的药品,均属于同种品名的药品;中成药采用药品通用名称。 三、目录中品种的剂型 1.《目录》中剂型带括号部分为特指剂型,如片剂(分散片)特指分散片。 2.中成药丸剂未特指的剂型,包括大蜜丸、水(水蜜)丸。 3.片剂包括素片、糖衣片、薄膜衣片。 4.胶囊剂是指硬胶囊,如果化学药品中无差比价区分,可包含肠溶胶囊、软胶囊。所有胶囊剂不包括微丸型胶囊。 5.粉针剂包括普通粉针、冻干粉针、溶媒结晶粉针。 6.软膏剂包括软膏剂、乳膏剂。 四、目录中品种的规格 规格标示复方或每8丸相当于原生药3g的品规是指物价部门价格文件中相对应的规格。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