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医政[2011]106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关于修订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8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卫生部关于修订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完善病案管理,为付费方式改革提供技术基础,我部组织专家对2001年下发的住院病案首页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于2012年1月1日开始施行(可从卫生部网站下载)。有关工作情况及时反馈我部医政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 胡瑞荣、焦雅辉 电 话:010-68792413 传 真:010-68792513 E-mail:mohyzsylc@163。com 附件:1.住院病案首页 2.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3.住院病案首页项目修订说明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点击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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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