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同煤医卫中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现将开展2013年度大同市护士延续注册集中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提交的材料
(一) 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项目必须填全);
(二) 现执业机构同意延续注册的证明(在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相应的栏目加盖执业机构公章);
(三) 在民营机构执业的,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执业机构公章);
(四) 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五) 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六)《2013年度大同市护士延续注册集中办理汇总表》(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2013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时间为2013年5月10日-6月10日(星期六、日休息)。体检指定医院:大同市中医医院(星期一至五全天、星期六上午)。
三、注册地点
市卫生局医教科(三医院岗东,商业银行14楼)。
四、有关要求
(一)护士延续注册是根据《护士条例》和《行政许可法》进行的准入管理工作,更是涉及护士就业上岗的民生工作。各县(区)卫生局、同煤医卫中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护士延续注册工作,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合理安排,规范程序,提高效率,按要求进行材料初审、统计和信息录入,按规定时间上报。
(二)请各县(区)卫生局、同煤医卫中心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申请延续注册人员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填写《2013年度护士延续注册集中办理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报市卫生局医教科。
(三)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在卫生厅网站(www.sxws。cn)行政许可栏目下载。
注:本次延续注册限集中办理,个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永杰
电 话:5193149
邮 箱:dtyz02@126。com
附件:大同市2013年度护士延续注册集中办理汇总表
大同市卫生局
2013年5月8日附件: 【大同市2013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汇总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