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项目﹝2012﹞8号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利用日本政府贷款建设公共卫生基础设施项目于2004年6月经国家发改委(发改社会[2004]1046号)批复立项,该项目覆盖我省9个设区市(不含张家口和邢台市)的7所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唐山、邯郸、承德、衡水、秦皇岛、廊坊、沧州)和6家市级传染病医院(唐山、邯郸、承德、衡水、石家庄、保定)。贷款总额19.08亿日元,其中设备采购资金16.95亿日元,人员培训资金1.26亿日元,预备费0.87亿日元,协议贷款支付期至2010年8月26日。由于人员培训未进行完毕,经国家财政部批复(财金便函[2010]231号),我省日元项目贷款支付期延长至2012年8月26日。截止目前,设备采购提款17.17亿日元(含不可预见费0.22亿日元),人员培训提款7220万日元(含未债务分割部分),贷款资金提取进度达93.77%,设备采购资金已提取完毕,贷款余额为人员培训费和项目预备费。
在实际执行中,由于今年各级加大对卫生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各级财政安排的培训费已基本满足培训需求,因此,人员培训资金剩余。为了使用好贷款余额,各项目单位要求将余款用途用于急需设备采购,为此,我们多次与日本国际协力机构协商,征得同意,拟将剩余人员培训费53.80百万日元和项目预备费64.87百万日元,共计118.67百万日元用于设备采购,为项目单位购置必需的设备,全面提升我省传染病控制能力。其中,约53.00百万日元用于采购进口产品。
以上申请妥否,请批示。
附件:日元贷款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表
河北省卫生厅
201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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