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办函〔2013〕6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健康报》是交流卫生改革发展经验的重要阵地,是宣传各地卫生改革经验、科技成果、先进典型的重要媒体。日前,根据《健康报》社相关规定,经相关市卫生局推荐,省卫生厅审核并报健康报社批准,《健康报》河北记者站记者、特约记者增至12名(名单详见附件)。为充分利用好这一宣传平台,提高全省卫生系统新闻宣传水平,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营造卫生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现就我省卫生新闻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供保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领导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卫生新闻宣传工作领导机构,保障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经费,优先安排新闻采访车辆,保证卫生宣传工作顺利开展。要把卫生宣传工作纳入工作全局,作为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各项业务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检查落实。要高度重视本地、本单位在《健康报》的宣传工作,不断扩大我省卫生工作的影响。各记者、特约记者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其开展采访报道工作,特别是对其参加报社、记者站组织的会议、培训和安排的采访活动等提供便利条件,要充分利用《健康报》这一全国性卫生宣传平台,推动本地、本单位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沟通,注重实效。各地要以正式文件形式,告知辖区内各县(市、区)卫生局和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特别是本地、本单位《健康报》记者、特约记者的联系信息,建立各级卫生宣传通讯员和《健康报》记者密切沟通长效机制。各位记者、特约记者要不断加强与记者站、报社有关部门及当地卫生系统各单位、通讯员的联系,认真履行宣传报道本地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经验和先进典型的光荣职责,主动承担并完成报社和记者站交办的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报社规定的投稿、上稿数。
三、加强考核,严格奖惩。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卫生新闻宣传奖惩办法,对在本地、本单位卫生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记者、特约记者以及通讯员给予表彰奖励,以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健康报》社每季度都会对各记者、特约记者投稿、刊稿情况进行统计排名,省卫生厅和《健康报》河北记者站(设在省卫生厅办公室)将及时进行通报。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完成规定采写和投稿任务的记者、特约记者,《健康报》社、河北记者站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记者、特约记者资格。
附件:《健康报》河北记者站记者名单及联系方式
河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