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办监督﹝2013﹞10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厅卫生监督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深入宣传饮用水卫生知识,让广大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增强饮用水安全意识,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办监督函[2013]291号)要求,我厅制定了《2013年河北省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于6月10日前将活动方案、活动总结、统计报表、相关图片等资料(连同电子版)报我厅。
联系人:阎 斌
电话(传真):0311-85989895
电子邮箱:wstjdc@126。com
河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4月26日
2013年河北省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广泛宣传饮用水卫生知识,增强全民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科学认识饮用水,健康惠及千万家”。
二、活动时间
5月13日至19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饮用水科普知识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卫生监督机构专业骨干,深入城市社区和乡镇农村,通过发放饮用水知识宣传页、举办居民组(队)咨询会、组织开展水源卫生防护、供水设施保护及饮用水检测、消毒等观摩实践活动,让广大基层群众获得饮用水卫生科学知识,提高他们的自我防护能力,促进社会大众自觉形成良好的饮用水卫生行为习惯,积极参与和支持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
(二)开展饮用水与健康知识专题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在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机构网站上设立饮用水卫生宣传周专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介,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饮用水与健康问题,组织专家力量,深层次开展饮用水卫生专题知识宣传,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引导社会形成科学的饮用水安全理念和正确的饮用水安全行为。
(三)开展供管水人员教育和卫生监督协管培训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专业人员,对供水单位及供水设施的供管水人员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知识,提高供管水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供管水能力水平;对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开展服务及技术培训,规范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质量,为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发挥好12320卫生热线和卫生监督投诉举报电话作用,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认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同时,要认真听取群众对饮用水卫生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工作措施。
附件:1. 2013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统计报表
2. 2013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参考宣传用语
附件2:
2013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参考宣传用语
一、掌握科学饮水知识,树立正确饮水理念。
二、饮水安全你我参与,健康保障人人共享。
三、保障饮水安全,共建和谐社会。
四、水,生命之源;水,健康之本。
五、安全饮水,健康生活。
六、关爱群众生活,注重饮水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