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办应急〔2013〕7号
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省级卫生应急队伍的管理,参照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厅制定了《河北省省级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