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办科教函〔2013〕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卫生行业科研专项的立项工作,根据卫生行业科研专项的总体工作部署,在总结近年来行业专项的布局情况、实施成效、存在问题并征求部内各司局和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华医学会、预防医学会等各专业委员会需求建议的基础上,我部提出了2014年度重点支持领域。现将重点支持领域和组织推荐相关要求印发给你们(请从卫生部网站下载)。请按要求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做好相关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在相关领域内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密围绕重大需求,确定主攻方向,系统集成优势单位与团队,力争产出重大标志性科技成果,支撑与引领卫生事业改革发展。
我部将根据《卫生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相关工作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和论证,择优立项支持。
附件:1.2014年度卫生行业科研专项重点研究方向和支持领域
2.组织推荐项目基本条件与要求
3.2014年度卫生行业科研专项项目计划书(基本信息)
4.2014年度卫生行业科研专项项目计划书(技术方案)
5.相关证明材料
卫生部办公厅
201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