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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北省卫生厅考试培训中心2011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的通知
来源:承德卫生考试网 更新:2013/7/8 字体:

 

 

河北省卫生厅考试培训中心文件

 

冀卫考培[2011]1号


关于2011年全国卫生系统

外语水平考试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各医学高等院校,驻冀部队、武警河北省总队卫生处:

为落实《中日笹川医学奖学金第三期项目协议书》精神,2011年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继续组织实施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简称LPT)。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

1、 年龄:不得超过34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专业:医学所有专业。重点是口腔、护理、医药、预防专

业等。

3、 工作年限:中专、大专毕业的工作年限不得少于6年;大

学本科毕业的工作年限不得少于4年;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工作年限不得少于2年(博士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二、 报考范围

卫生系统(含解放军系统、药监局系统、中医系统)所有单位,

包括医学院校、医疗卫生行业各级行政、企事业单位。

三、考试语种

英语、日语

考试时间

2011年5月14日上午9:00-11:40

五、报名费用

报名、考试费600元(含上交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费用)

六、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2011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实行网上

报名。报名时间为1月26日-2月28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med126.com/wsj/\考试公告\2011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LPT)网上报名\考务管理),按要求真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从网上打印报名表,并由单位审核盖章。

 (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间为3月1日-3日。考生须携带

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考试费,到省卫生厅考试培训中心进行现场审核。地点: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99号,省卫生厅考试培训中心512房间(省血液中心西侧)。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传达通知精神,按要求组织适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

联系人:张华宇、郝奇志、崔术

联系电话:0311-85989801.

附件:2011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考生须知

河北省卫生厅考试培训中心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

  

2011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

考生须知

 

一、 考前准备

考前准备2B笔、黑色签字笔或黑色圆珠笔、橡皮、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严谨携带与考试有关的物品及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

二、 考试要求

(一)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二)  入场后按指定的座位入座,并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置在

桌上。

(三)  考试开考后,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

(四)  听力测试过程中,如出现耳机故障,造成无法作答的,

应立即举手请示监考人员帮助解决。

(五)  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试卷缺页和印刷质量等问题或答题

卡有破损和污迹等情况,应立即举手请示监考人员帮助解决。

(六)  答题卡上答题信息点需用2B铅笔填涂;作文需用黑色签

字笔作答;答题卡上不允许做任何标记,不按要求作答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不得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

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再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  考生接到成绩单30天内,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持准考证

和个人有效证件到河北省卫生厅考试培训中心申请成绩复查,成绩复核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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