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市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名条件
1、申请师承医师考核的,同时其备:(1)已签订《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并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的师承人员;(2)自公证之日起至2013 年5 月31 日满三年;(3)已完成师承学习任务;(4)满足《河北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要求。
2、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同时具备:(1)截至2013 年5 月31 日依法(取得乡村医生证书)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 年以上;(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3)满足《河北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细则》 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 报名时间及地点
师承为省卫生厅考试培训中心考务一科,0311—85989582 ,6 月3日—6 月7 日。
确有专长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5 月13 日—5 月17 日
沧州市卫生局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