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暂行办法》和《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核准二〇一二年尤溪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规定,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就尤溪县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1名,其中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78名,县计生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3名;招聘职位、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考试方式等详见附件《尤溪县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并在尤溪人事人才网(http://yxrsrc。com/)公布。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五)未就业的应、往届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四十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至1994年1月1日期间出生),专业对口;其中外籍生源毕业生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七)报考人员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所有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2年7月18日至7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
(三)报名地点:尤溪县卫生局人事股(尤溪县城关七五路11号文苑大厦五楼)。
(四)报名工作有关要求:
1.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报考者可以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并如实填写《尤溪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提交个人信息材料及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一寸证件彩照二张,按规定缴纳报名费80元。
2.报考者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若因无法联系而影响正常考试的,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
4.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1:3以上方可开考,比例不足1:3的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情况特殊的个别紧缺专业报考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卫生局、计生局和公务员局研究,可适当放宽比例开考。
(五)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8月2日至8月3日持身份证及报名发票到尤溪县卫生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
1. 护理、助产专业笔试的主要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其它专业笔试的主要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120分钟。
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其它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2.笔试时间:8月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4.加分事宜: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待就业毕业生参加招聘考试的,按规定可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报考者应在笔试结束次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向县卫生局提交相关有效证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前,县卫生局将为符合政策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向县公务员局申请并办理加分。笔试加分的有关人员名单将在尤溪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5.笔试合格线:各专业笔试成绩合格线待成绩公布后在尤溪人事人才网公布。
(三)面试
1.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面试考生必须在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考生名单确定后,如因个别考生弃权而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人数的,可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其它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如发现考生采取不正当手段造成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的,该岗位不组织面试。
2.入围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尤溪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并在面试前3天通知考生。考生在面试规定的时间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
2.同分判定:若出现2个或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备取人选1:1的比例确定。
(一)体检: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缺席者,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四)考核: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配合县组织人事部门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核和考察。
(五)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县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可按招聘岗位上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按照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尤溪人事人才网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县组织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限原则上不少于5年。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二)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等文件规定,对志愿服务西部、服务欠发达地区及 “三支一扶”计划等符合有关政策加分条件的,2012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
(三)属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及农村“二女计生户”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有关考务费用。此类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当天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农村“二女计生户” 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计生部门出具的“二女计生户”证明)到报考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
(四)招聘岗位信息表中其它条件所指取得的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应是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而取得的。
七、纪律和监督
1.报考者通过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 在整个招考聘用过程中将主动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监督电话:6323007、6323076。
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等方面问题,请与尤溪县公务员局调配股、尤溪县卫生局人事股(电话:6323322、 6325731)联系。
尤溪人事人才网(http://yxrsrc。com/)是县公务员局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及时查询,或通过电话咨询。
本通告由尤溪县公务员局、尤溪县卫生局、尤溪县计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2年尤溪卫生、计生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尤溪县公务员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