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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卫生局关于组织招聘特岗执业医师服务基层的方案
来源:南平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3/7/8 字体:

中共政和县委编办 政和县卫生局 政和县财政局

政和县公务员局关于组织招聘特岗执业医师服务基层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大力度培养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111号)精神,根据南平市委编办、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转发<福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岗医师计划>的通知》(南卫[2012]64号)和南平市卫生局《关于下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岗医师名额分配的通知》(南卫函[2012]168号)要求,2012年我县计划招聘4名特岗执业医师到全县各基层卫生机构服务,服务期限为3年。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

三、工资福利待遇

根据文件规定,特岗执业医师在聘用期(服务期)内,工资待遇按国家、省有关政策执行。我县为福建省基本财力保障县,乡镇卫生院聘用的特岗执业医师,除工资等原有待遇外,再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的特别补助费,连续补助三年,由县卫生局直接发放给个人,所需经费省级财政补助80%。特岗执业医师按聘用合同每工作满一年后,由县卫生局、县财政局于当年9月底前联合审核确定补助对象名单,并分别逐级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由省财政厅按财政资金管理程序下发补助资金。领取特别补助费的特岗执业医师不再享受我省医学毕业生学费代偿制补助政策。已享受学费代偿制政策的特岗执业医师不再重复领取特别补助费。

三年聘用期满的乡镇卫生院特岗执业医师,可优先聘用到县级医疗机构工作。

四、招聘程序

1. 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以下网站公布:

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www.fjrs。gov。cn)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网址:www.fjbys。gov。cn)

福建卫生信息网(网址:www.fjphb。gov。cn)

政和县公务员局网站(网址:www.fjzhrs。gov。cn)

政和县卫生局网站(网址:www.fjzhws。gov。cn)

2.组织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在2012年6月10日--8月30日期间到政和县卫生局办公室报名。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地点:政和县卫生局办公室

联系单位:政和县卫生局

联系电话:0599–3321738

电子信箱:ws3321738@163。com

3.资格审查

政和县卫生局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具体测试(或考核)时间与地点。

4.招聘方式

特岗执业医师招聘采取专项公开招聘方式,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基础上,根据实际报名情况,采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简捷有效的考试方式确定拟聘人选。符合招聘条件的“三支一扶”服务期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直接聘用为特岗执业医师。

五、聘用规定

拟聘人选安排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特岗执业医师应与所对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为期三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附件:2012年政和县招聘特岗执业医师计划分配表

中共政和县委编办   政和县卫生局

政和县财政局   政和县公务员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2012年政和县招聘特岗执业医师计划分配表
单位名额备注
政和县外屯乡卫生院1 
政和县岭腰乡卫生院1 
政和县杨源乡卫生院1 
政和县澄源乡卫生院1 
合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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