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月度
数据表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改办,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医改监测工作,规范数据报送,提高数据质量,根据省医改办的要求,请认真填写《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月度数据表》相关数据并于每月5日前将报表电子版发送至南平市医改办邮箱,表格在南平卫生信息网(http://ws.nphjw。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9月份开始以此表为准报送。
联系人:曹世育
电话:8859220 邮箱:npsygb@163。com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月度数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