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文件
黑卫电发〔2008〕25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
现将《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奥运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08〕96号)转发给你们,并按照省政府应急办《关于做好奥运期间突发事件预防工作的通知》(黑政应急函〔2008〕17号)精神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逐级落实岗位责任
北京奥运会开幕在即,做好奥运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是今年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奥运医疗卫生保障不仅是奥运会举办和协办城市卫生部门的任务,也是全国卫生
系统的共同责任。全省卫生系统要充分认识做好奥运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认清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克服麻痹思想,采取有效措施,从组织领导、方案制定、人员培训、责任落实等各方面做好充分准备,保证奥运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不出任何问题。要按照全力支持、主动参与、密切配合的原则,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形成上下互通、横向联动、部门协调的工作局面。
奥运会期间,各市(行署)卫生行政部门、厅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地区、本部门卫生应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对处置工作;分管领导和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应急办负责做好联络协调和情况综合工作。各项工作要细化分解,明确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员。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可能发生问题的区域和部位,制定可行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局面。
二、加强值班值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各市(行署)卫生行政部门和厅直各单位在奥运期间全部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确保奥运会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畅通无阻,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要严肃信息报告纪律,杜绝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信息情况的发生。
三、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加强隐患排查
各市(行署)卫生行政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奥运期间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为确保奥运会期间万无一失,我省卫生系统在奥运期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要抓好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特别要密切关注夏季肠道传染病的疫情动态。要严格落实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办法》、《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认真实施疫情监测、预警和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二要做好食品、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加大对接待宾馆、重点旅游景点、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管力度,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三要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随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四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按照《省卫生厅办公室印发进一步开展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卫办发〔2008〕110号)和《关于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黑实安办发〔2008〕1号)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检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消除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五要切实做好卫生信访工作。健全信访工作制度,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解决一批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隐患苗头以及长期积累的信访疑难问题,努力把问题解决在本单位、本部门,解决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督导,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奥运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已由备战阶段转入赛时实战阶段。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奥运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督导,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对影响奥运期间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抓紧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有效的整改,给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环境,确保平安奥运目标的实现。
附件: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奥运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厅
二○○八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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