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文件
黑卫农发〔2009〕128号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
农村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行署)卫生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全省卫生工作会议有关精神,结合卫生部年度农村卫生工作部署,制定《黑龙江省2009年度农村卫生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卫生 农村 工作 要点 通知
抄送:卫生部农卫司,省新农村办。 |
黑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2009年3月24日印发 |
共印30份
2009年度农村卫生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农村卫生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厅党组“一年有新进展、三年有新突破、五年上新台阶”的总体要求。以建设三大支柱:新农合、服务体系、“三网四化”管理,打好两个基础:队伍建设、初级卫生保健,实现一个目标: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全面开展农村卫生工作。
一、巩固和完善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保平稳、健康发展
(一)完善新农合管理和运行机制,保障新农合制度健康发展
全省新农合制度框架已基本建立,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2009年仍需逐步健全和完善。在保证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0%的前提下,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提高筹资标准,加大补偿力度,扩大受益面;加强医疗机构和医药费用监管,完善定点医院监管措施,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提高新农合管理能力;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加强基金运行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规范协议就医工作,研究现阶段开展的“二协议”就医工作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为今后制定对参合农民的管理制度打下基础。
(二)制订有益于群众的政策,探索新农合补偿新模式
2009年我省新农合工作在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在学习借鉴其它县(市)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将不断实践创新,推行参合农民在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时补偿报销试点工作;逐步统一诊疗服务项目和药品报销目录,方便农民异地就医结算;严格控制新农合基金结余,使新农合当年结余控制在当年统筹资金总额的15%,累计结余控制在当年统筹资金总额的25%,提高参合农民的实际住院补偿比。
(三)严格监督管理,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控制工作
为加强全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省卫生厅制订下发了《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黑卫农发〔2009〕42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据本办法认真做好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审批、就医、治疗、转诊、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为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控制工作,我们将在2008年对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控制的基础上,推广“大额费用上报制”及“单病种最高限价”等综合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注重普及中医适宜技术,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农民受益水平。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检查,取消不合格医疗机构的定点资格,促使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
(四)制定“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工作制度”,加强对经办机构建设
为加强对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的管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2009年我省将制订经办机构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全省合管办工作上新台阶。要加强对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建设,逐步落实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等问题。加强合管员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知识培训,使之树立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的思想,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管理队伍。
(五)探索新思路,统筹使用新农合资源
2009年全省新农合工作将开展优势补偿、门诊慢病、门诊统筹等项试点工作。“优势补偿”即对连续参合患者或国家鼓励支持的项目给予高于其他标准的补偿。如“对连续参合的农民提高补偿标准”、“对中医药适宜技术提高补偿比例”等方式方法,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推动新农合工作的开展。通过深入开展地市级统筹、门诊慢病,探索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直补”等工作的开展,为制订新农合政策提供依据。在部分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门诊统筹工作的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二、深入开展农村机构“三网四化”管理,实现“五个到位”
2009年,各级党委政府将继续加大农村卫生投入,我省拟投入3700万用于74所乡镇卫生院加强建设,1.89亿用于10所县级医疗机构建设,6093万用于304所乡镇卫生院设备装备,3042万用于3042个村卫生所设备装备。同时今年国家还将启动新的一轮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我们要抓住契机,按照“三网四化”的农村卫生管理思路,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室)的管理职能,推进县、乡医疗机构集团化管理,落实纵向业务指导和双向转诊制度;在人才、设备、管理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达到人才通用、技术通行、患者通治。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将“三网四化”列入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从更高层面上推动农村卫生机制和体制改革创新。
以全面提高农村三级医疗网功能和作用为核心,抓住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好契机,借助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全面推进农村卫生“三网四化”管理,以此带动全省农村卫生工作整体发展,做到基本医疗服务到位、基本医疗保障到位、基本药物使用到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到位和基层医疗机构改革到位的“五个到位”。
(一)全面实行村级卫生规范化 严格实施区域卫生规划,贯彻落实《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乡村医生考核办法》,抓好五个方面的规范管理:村卫生所(室)设置规范;房屋设施规范;村医执业规范;诊疗行为规范;档案管理规范。强化执业人员准入关、把好执业场所达标关、把好执业村医考核关的“三关”建设。坚决取缔一村多所(一屯多室)、分散执业和无证、无照执业。
(二)强化乡村管理一体化 加强乡镇卫生院自身建设,规范布局,明确功能;全面实行乡镇卫生院院长公开招聘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人员聘用和岗位管理,探索实施乡镇卫生院
执业医师招聘工作,积极探索乡镇卫生院“收支两条线”管理,鼓励有条的地方先行试点。强化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所(室)管理,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室)的管理考核机制,探索适合我省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运行和服务模式,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引导乡镇卫生院主要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保障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人员、职责落实到位,提高卫生服务水平。
(三)推进县乡医疗集团化 深入贯彻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县医院标准化建设,努力促进县医院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中真正发挥龙头作用。认真做好全省县级医疗机构调研、摸底工作,积极争取中央重点支持县级医院建设项目。着力推进县乡医疗服务集团化的推进和研究,从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等方面入手重点加强内涵建设。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龙头,与乡镇卫生院组建医疗集团,落实纵向业务指导和双向转诊制度,在人才、设备、管理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
(四)实现区域卫生和谐化 以满足区域内百姓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宗旨,以推倒围墙、资源共享为手段,打破地域、系统和所有制界限,整合农垦、森工和地方卫生资源,发挥不同医院的专科特色,实现区域卫生机构网络化、规范化布局,消灭医疗卫生服务空白区,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五)大力推广农村卫生工作经验典型,带动整体工作发展
促进七台河市农村卫生改革综合示范区的建设,加强业务主导和技术指导,科学制定建设方案和实施方案,结合新一轮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机制、体制建设。争取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精心筹办中国农工民主党及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2009年中国卫生政策与管理年―农村卫生机构“三网四化”管理主题年会,全力承办全国农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认真提炼、总结科学先进的工作经验,面向全省大力推广,带动农村卫生整体工作快步发展。
(六)探索创新农村卫生改革发展模式
运用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和成功案例,利用外资探索、实施农村卫生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从2009年开始,我省作为《世界银行贷款/英国赠款中国农村卫生改革项目》试点省份,计划利用5年时间,在林口、林甸、甘南、富锦4个试点县,从农村医疗卫生保障、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开展农村卫生专题研究和试验课题推广。
三、加快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
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做好2008年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中央项目的人员培训工作,部署2009年中央专项人员培训工作。2009年重点开展乡、村二级内、儿科人员的培训工作,计划培训各级各类农村卫生管理及技术人员1.6万余人(次)。开展人员培训项目考核和评估,对各地农村卫生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情况、经费使用、培训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评价。进一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为下一步制订人员培训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四、做好城市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
在做好2008年度对口支援工作的同时,安排部署2009年度对口支援工作,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检查评估,对2007、2008年度对口支援工作资金使用情况、人员到位情况及援助效果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做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2009年是初保第二轮的最后一年,着手开展第二轮初保工作评估、验收,着手制定第三轮初保规划。今年省厅将严格按照省委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地方政府落实农村卫生政策任务等进行考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将这一信息汇报给政府主要领导,以分清责任。《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法》已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程序,农村卫生工作将有法可依,今后将加强对初级卫生保健知识的培训,加大力度推进各地初保工作的落实。
六、开展农村卫生优秀人物、事迹的表彰宣传工作
继续做好2008年度县域农村优秀卫生人才奖励表彰工作,协调人事厅、财政厅、计生委对2006、2007年度县域优秀卫生人才资金发放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做好全国优秀乡村医生的评选表彰工作,2009年我们将组织有代表性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在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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