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文件
黑卫疾发〔2009〕143号
黑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以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省劳教、监狱管理局卫生处: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9〕35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要尽快对所辖地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到有效预防、有效控制、防治结合,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周密部署,制定预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要主动与宣传、教育、畜牧、检验检疫、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沟通与协调,建立健全部门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二、主动搜索,做好监测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科学规范开展肠道传染病疫情监测、外环境监测和重点人群监测(含既往
伤寒疫区监测、建筑工地流动人口及来自霍乱疫区的返校师生),尤其做好外源性海、水产品及相关食品的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和分析疫情动态,早发现、早报告,科学、有效地开展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
三、完善措施,加强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做好疫情报告工作,承担肠道病人的医疗救治任务、转诊工作,配合疾病控制机构开展
流行病学调查,落实隔离和消毒等预防控制措施。5-10月份要开设肠道门诊,提高对肠道传染病疫情的敏感性,不能因肠道传染病相对易治、易防、易管而麻痹大意,更不能瞒报、漏报疫情。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和饮食、饮水黑加工点,严格餐饮业、学校、基建工地等卫生监督监测管理和居民末梢水、二次加压供水卫生监督监测,并适时组织开展对外省籍(霍乱流行地区)入学新生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检查,严防食源性、水源性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
四、 广泛宣传,强化意识
肠道传染病主要经饮食途径传播,把好“病从口入关”是预防肠道传染病的关键。要采取有效形式加强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教育群众树立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从源头和途径上防止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卫生 转发 疾病 通知
抄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所。 |
黑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2009年3月30日印发 |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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