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文件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森工、农垦总局卫生局: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更好的落实《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发[2009]5号)精神,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黑卫监发[2009]150号)安排,我厅拟于9月初对全省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现将《2009年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督导评估方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更好地落实《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发[2009]5号)文件精神,保证我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黑卫监督发[2009]150号)顺利实施,及时掌握各地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展,准确评价各地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
二、评估方法
省卫生厅组织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专家技术指导(督导)组,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等形式对各地进行督导评估考核。
每地听取一市一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所汇报,现场抽查4个公共场所。
三、评估内容
各地贯彻落实《2009年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情况,工作中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
四、时间安排
2009年9月7日-30日
五、督导分组
第一组: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大兴安岭 黑河
组长:宁国红
成员:姜殷 刘学孙淑艳 季维辉
第二组:牡丹江鸡西七台河鹤岗双鸭山
组长:李永泉
成员:李权 乔明山赵斌
第三组:伊春佳木斯 绥化农垦 森工系统
组长:孙桂芬
成员:姚绍荣杨晓滨(省消协)姜殷李权
附件
2009年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督导评估评分表
地市:
评估内容 | 检查方法 | 评估 | 评分说明 | ||
分值 | 得分 | ||||
组 织 实 施 情 况 20 分 | 方案的制定情况 | 查阅文件 | 2 |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或转发省级方案1分;方案符合卫生厅要求1分。方案包括抽检文件或实施方案或计划、会议纪要等。 | |
方案部署情况 | 查阅文件、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 | 2 | 下发或转发相关资料1分,召开会议1分。相关资料为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下发的通知或配套文件或会议纪要或简报及与其相关的文件、培训、会议资料等。 | ||
督 查 | 查计划、情况汇总资料等 | 3 | 督查计划通知或文件1分;督查记录、督查总结2分(书面材料1分,问题处置或指导意见1分)。督察指市级对下级(县区)抽检工作的检查。 | ||
监督工作情况 | 抽查企业档案; | 4 | 抽查住宿场所、游泳场馆、洗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档案各1分,每份1分。要求每份档案资料齐全,执法文书运用书写规范,有09年监督执法文书,有一项不符合不得分。 | ||
监测工作情况 | 核对相关记录和监测报告 | 4 | 抽查4份档案(同上),每份1分。要求每份有有本年度监测报告,监测项目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 ||
抽检工作总结 | 查资料 | 2 | 上报资料完整(包括签章文本和电子文本,且无缺项),2009年7月20日上报游泳场馆抽检1分;9月10日上报A级卫生信誉度单位基本信息备案表,公共场所信誉度等级评定基本情况汇总表1分。 | ||
信息通报或发布及宣传工作 | 查阅资料及信息通报资料、网站有关内容 | 1 | 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公布信息,有宣传资料(现场图片、媒体报道等)。及时准确1分。 | ||
行政处罚情况 | 查监督执法文书、督办记录 | 2 | 发现违法事实不实施行政处罚扣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