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送:卫生部,省卫生监督所。 |
黑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2009年9月4日印发 |
附件:2009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检工作综合评估评分表
评估内容 | 检查方法 | 评估 | 评分说明 | ||
分值 | 得分 | ||||
组 织 实 施 情 况 40 分 | 方案的制定情况 | 查阅文件 | 6 |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或转发省级方案3分;方案符合卫生厅要求3分。方案包括抽检文件或实施方案或计划、会议纪要等。 | |
方案部署、培训情况 | 查阅文件、会议和/或培训记录等相关资料 | 2 | 部署1分(下发或转发相关资料、召开会议);培训1分(开会或举办培训班、有培训资料或会议记录)。相关资料为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下发的通知或配套文件或会议纪要或简报及与其相关的文件、培训、会议资料等。 | ||
经 费 | 查资料 | 2 | 提供经费下拨计划1分;有相关票据凭证1分;市级及地方政府配套下拨经费的加2分。 | ||
督 查 | 查计划、情况汇总资料等 | 3 | 督查计划通知或文件1分;督查记录1分;督查总结1分(书面材料、问题处置或指导意见)。督察指市级对下级(县区)抽检工作的检查。 | ||
监督工作情况 | 抽查企业卫生许可档案; | 7 | 市政水厂发放卫生许可证1分;自建水厂发放卫生许可证1分;二次供水单位发放卫生许可证1分。卫生许可档案资料应齐全。 市政水厂检查情况2分;本辖区自建水厂检查情况1分;本辖区二次供水单位检查情况1分。相应的卫生监督检查文书。没有实施卫生监督的扣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