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文件
黑卫监督函〔2009〕347号
黑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
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市(行署)卫生局:
为了配合卫生部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题调研工作,全面了解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现状,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2009]8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函调任务。
二、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分析梳理调研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总结监管经验,提出工作建议。
三、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深入到用人单位,实地进行调研。如实填写调查表,相关数据要真实有效,我厅将依据此次上报相关数据,制定全省职业病防治规划。我厅将适时选择1-2个地市进行实地调研。
四、我厅委托省卫生监督所负责本次全省职业病防治情况汇总工作。请各地将专题调研报告、有关表格的纸质文件和电子版于10月10日前,报送至省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科。
电话:0451-53605333-8815
邮箱:zywshl@163。com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卫生 转发 职业病 调研 通知
抄送:卫生部,省森工、农垦总局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省疾控中心。 |
黑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2009年9月2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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