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 龙 江 省 卫 生 厅
黑卫监督函〔2011〕217号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绥化市北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批复
绥化市北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黑龙江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续展申请书》等材料收悉,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专家现场考核评估,省卫生厅审核,认定绥化市北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条件。同意你单位开展相应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具体项目见附件)。
特此批复。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卫生 机构 批复
抄送:卫生部,绥化市卫生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卫生监督所,绥化市卫生监督所。 |
黑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1年6月3日印发 |
附件
绥化市北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1、
锑及其化合物;2、钡及其化合物;3、镉及其化合物;4、钙及其化合物;5、铬及其化合物;6、铜及其化合物;7、
铅及其化合物;8、镁及其化合物;9、锰及其化合物;10、汞及其化合物;11、钾及其化合物;12、钠及其化合物;13、锡及其化合物;14、
锌及其化合物;15、硼及其化合物;16、碳化物;17、氮化物;18、磷及其化合物;19、砷及其化合物;20、氧化物;21、硫化物;22、氟及其化合物;23、氯及其化合物;24、烷烃类化合物;25、烯烃类化合物;26、混合烯烃类化合物;27、脂环烃类化合物;28、芳香烃类化合物;29、多苯类化合物;30、多环芳香烃类化合物;31、卤代烷烃类化合物;32、卤代不饱和烃类化合物;33、卤代芳香烃类化合物;34、醇类;35、酚类;36、脂肪族醚类化合物;37、苯基醚类化合物;38、脂肪族醛类化合物;39、脂肪族酮类化合物;40、脂环酮和芳香族酮类化合物;41、环氧化合物;42、羧酸类化合物;43、酸酐类化合物;44、酰胺类化合物;45、饱和脂肪族酯类化合物;46、不饱和脂肪族酯类化合物;47、卤代脂肪族酯类化合物;48、腈类化合物;49、异氰酸酯类化合物;50、脂肪族胺类化合物;51、肼类化合物;52、芳香族胺类化合物;53、硝基烷烃类化合物;54、芳香族硝基类化合物;55杂环化合物;56、总粉尘;57、呼吸性粉尘;58、粉尘分散度;59、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60、石棉纤维;61、噪声;62、紫外线;63、高温;64、微波;65、超高频;66、高频;67、照度;68、振动;69、工频;70、高气压;71、低气压。
(三)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1、诊断X射线(不包括CT机、DSA)的卫生防护、质控检测与辐射工作场所防护监测;2、X射线CT机;3、辐射源、含源装置及射线装置工业射线探伤机、核子计、密封型放射源、非密封型放射源、X射线衍射仪的卫生防护与放射工作场所防护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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