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 龙 江 省 卫 生 厅
黑卫监督函〔2011〕219号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黑龙江省科学院技术物理研究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增项的批复
黑龙江省科学院技术物理研究所:
你单位提交的《黑龙江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增项申请书》等材料收悉,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专家现场考核评估,省卫生厅审核,认定黑龙江省科学院技术物理研究所具备增加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的条件。同意你单位增加相应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具体项目见附件)。
特此批复。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卫生 机构 批复
抄送:卫生部,哈尔滨市卫生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卫生监督所。 |
黑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1年6月3日印发 |
附件
黑龙江省科学院技术物理研究所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
(二)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1、X射线CT机的卫生防护、质控检测与辐射工作场所防护监测;2、X射线数字减影装置(DSA)的卫生防护、质控检测与辐射工作场所防护监测;3、放射治疗装置(钴-60治疗机、后装机等,不包括大型医用设备)的卫生防护、质控检测与辐射工作场所防护监测;4、医用加速器的卫生防护、质控检测与辐射工作场所防护监测;5、核医学设备(SPECT、γ照相机)的卫生防护、质控检测与辐射工作场所防护监测;6、非医用加速器的卫生防护、质控检测与辐射工作场所防护监测;7、X、γ、β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8、环境样品(水、土壤及其他固体,疑被污染的各类场所)的放射性测量;9、氡(室内、外,矿山、土壤)放射性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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