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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核的通知
来源:黑龙江卫生厅 更新:2013/7/8 字体:
黑龙江省卫生厅


 

黑卫人函〔2013〕113号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2013年度卫生系列
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核的通知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卫生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卫生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2013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凡符合《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社发【2010】111号)规定的条件,拟于2013年申报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核。考核成绩当年有效。
二、考核时间、地点
2013年6月22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核内容和形式
考核内容为申报专业及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不指定复习用书;考核为闭卷、人机对话形式,总分100分。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5月13日——5月22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点击黑龙江省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专区,注册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在网上填写《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报名表》(以
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及上传数码照片一张后,直接从网上打印《报名表》。
全省共设15个考点(十三个市、地及省农垦系统、省直考点,详见附件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考点,在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包括省森工系统)考生点击省直考点;省农垦系统的考生,点击省农垦总局考点;各市(地)所属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考生均按属地管理,点击所属市(地)考点。其中,省国资委所属的双鸭山、鹤岗、鸡西、七台河矿业集团和齐齐哈尔北钢集团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分别在集团所在地双鸭山、鹤岗、鸡西、七台河和齐齐哈尔考点参加考核;大庆油田总院集团在大庆考点参加考核;绥芬河市所属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考生在牡丹江考点参加考核;抚远县所属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考生在佳木斯考点参加考核。上述单位考生点击相应的考点报名,资格审查、确认和考场安排、《准考证》打印等事宜,分别由上述考点负责。
(二)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考生打印《报名表》,签名后连同相关材料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及公示。合格者由审查人员及负责人在《报名表》上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并按黑人发[2008]130号文件规定的程序上报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由考点进行报名确认。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时间由各考点自行确定。
省直考点现场确认时间:5月28—29日;地址:省卫生厅国际交流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6号)。
《报名表》所填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将作为专业技术考核、评审及资格证书制作等的依据,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各考点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三)信息上报
各考点务于2013年5月30日前将审核合格并通过确认的人员信息,通过网上报名管理系统提交省卫生厅人事处。《报名表》和考生单位的公示报告留存各考点卫生局备查。
(四)《准考证》打印
各考点于6月12—20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集体打印《准考证》,并统一加盖考点卫生局公章后发放。
考生收到《准考证》后,请仔细阅读、核对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需在 6月21日前,与报名考点卫生局联系。
五、考核收费
根据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规定,每人收取报考费70元(其中,报名费35元用于考点进行资格审查、租用考场等费用,考核费35元用于考题及机考服务费用)。
各考点卫生局,要按每人35元标准,将通过确认人员的考核费,在确认结束后一周内转账至省卫生厅,账号:350006110900890570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红旗支行;户名:黑龙江省医院协会。
六、考核成绩公布
考核成绩于7月15日左右公布,考生可登陆“黑龙江卫生信息网”进行查询。领取成绩单的时间另行通知。
七、有关要求
(一)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原件一份;
2、所有学历证书原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4、《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粘贴到《报名表》背面);
6、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资审批表》原件;
7、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本人在民营医院工作,应提供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所在民营医院“医疗机构许可证书”的复印件和《流动人员审查表》。
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在本单位公示三天,无疑义者方可申报。
(二)学历、资历要求
1、学历要求
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的人员,必须具备《评审标准》规定的医(药、护)学、法医学专业相应学历,且与申报专业相符。学历应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教育系列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各种学业证书、专业证书、修业证书、结业证书、委托培训证书等非国民教育证书,以及非本专业学历(包括有继续教育培训证书)证书,不能作为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如为后取得学历,除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最高学历取得前的相应学历证书。
各地、各单位在推荐、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疑义的学历证书,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或要求其提前到省教育厅所属的“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并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联系方式: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络服务部,联系电话:0451-82332055;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8号;网址:www.work。gov。cn。
2、资历要求
(1)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或省级),应同时提供“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定职表)。中、初级任职时间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2)申报参加考核人员必须是本专业、现专业技术资格被聘在岗人员,聘任时间一年以上。
3、报考专业要求
报考专业应与本人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医师资格证书》类别、专业及《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一致;申报单位应与医师执业地点一致。
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分别设101个专业(见附件1)。
4、考核要求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技术考核,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八、组织实施
2013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同时设立考核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451—85971181。各考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各考点卫生局负责具体考务工作。
各考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卫生局,要高度重视资格审查及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既要明确各自职责,又要紧密合作,从而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和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要选派政策水平高、作风正派、熟悉评审标准及相关规定的人员,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不得接收不符合规定、虚假的申报人员材料,违反规定的,将在全省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要认真做好考场、监考等各项考务工作,落实责任制,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专业设置一览表
2、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报名表
3、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考点设置情况表
黑龙江省卫生厅 
2013年4月17日
抄送: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人社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人社局。
附件1:
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专业设置表
代码
专业名称
执业类别
 
代码
专业名称
执业类别
001
心血管内科(心电诊断)
临床
029
肿瘤内科
临床
002
呼吸内科
临床
030
肿瘤外科
临床
003
消化内科
临床
031
放射肿瘤治疗学
临床
004
肾内科
临床
032
急诊医学
临床
005
神经内科(脑电诊断)
临床
033
麻醉学
临床
006
内分泌
临床
034
病理学
临床
007
血液病
临床
035
放射医学
临床
008
传染病
临床
036
核医学
临床
009
风湿病
临床
037
超声医学
临床
011
普通外科
临床
038
康复医学
临床
012
骨科
临床
039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
临床
013
胸心外科
临床
040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
临床
014
神经外科
临床
041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
临床
015
泌尿外科
临床
042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
临床
016
烧伤外科
临床
043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
临床
017
整形外科
临床
044
临床营养
临床
018
小儿外科
临床
045
医院药学
019
妇产科
临床
046
临床药学
020
小儿内科
临床
047
护理学
护士
021
口腔医学
口腔
048
内科护理
护士
022
口腔内科
口腔
049
外科护理
护士
023
口腔颌面外科
口腔
050
妇产科护理
护士
024
口腔修复
口腔
051
儿科护理
护士
025
口腔正畸
口腔
052
病理学技术
026
眼科
临床
053
放射医学技术
027
耳鼻喉(头颈外科)
临床
054
超声医学技术
028
皮肤与性病
临床
055
核医学技术
056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081
推拿科
中医
057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
082
中药学
058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技术
083
职业卫生
公卫
059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技术
084
环境卫生
公卫
060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技术
085
营养与食品卫生
公卫
061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技术
086
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
公卫
063
普通内科
临床
087
放射卫生
公卫
064
结核病
临床
088
传染性疾病控制
公卫
065
临床
089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公卫
066
职业病
临床
090
寄生虫病控制
公卫
067
计划生育
临床
091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公卫
068
精神病
临床
092
卫生毒理
公卫
069
全科医学
临床
093
妇女保健
公卫
070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094
儿童保健
公卫
071
中医内科
中医
095
微生物检验技术
072
中医外科
中医
096
理化检验技术
073
中医妇科
中医
097
病媒生物控制技术
074
中医儿科
中医
098
病案信息技术
075
中医眼科
中医
099
口腔医学技术
076
中医骨伤科
中医
103
地方病控制
公卫
077
针灸科
中医
109
输血技术
078
中医耳鼻喉科
中医
111
心电图技术
079
中医皮肤科
中医
122
中西医结合医学
中医
080
中医肛肠科
中医
附件2 :
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考核报名表
网报号:    用户名:  
确认考点:  验证码

基本信息
姓   名
性 别
照片
出生日期
证件编号
现有技术
资格
现有资格
取得年月
现有资格
聘任年月
执业类别
主管单位
地市厅局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报名信息
拟申报资格
申报专业
申报类型
报考专业
及代码
现从事专业
从业年限
受教育信息
毕业学校
毕业专业
学历
学位
毕业时间
手机/电话

在单
审查人(签字):
盖 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审查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地)
 局/
审查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须申报人员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申报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考核
考点设置情况表
考 点
接受考试人员
哈尔滨
所属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
齐齐哈尔
1、所属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
2、齐齐哈尔北钢集团医院
牡丹江
1、所属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
2、绥芬河市所属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
佳木斯
1、所属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
2、抚远县所属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
鸡 西
1、所属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
2、鸡西矿业集团所属医疗卫生单位人员
鹤 岗
1、所属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
2、鹤岗矿业集团所属医疗卫生单位人员
伊 春
所属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
双鸭山
1、所属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
2、双鸭山矿业集团所属医疗卫生单位人员
大 庆
1、所属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
2、大庆油田总院集团
七台河
1、所属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
2、七台河矿业集团所属医疗卫生单位人员
绥 化
所属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
黑 河
所属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
大兴安岭行署
所属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
省农垦总局
所属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
省 直
1、中、省直医疗卫生单位人员
2、省森工总局所属医疗卫生单位人员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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