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卫生局、市直相关委、办、局:
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厅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09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以下简称“考试”)和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水平能力测试工作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发[2007]72号)规定的条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评审。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7月5日—19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点击黑龙江省2009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专区,注册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在网上填写《2009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及上传蓝底数码相片一张;然后从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考点,哈尔滨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哈尔滨市各区、县(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哈尔滨市直相关委、办、局直属单位考生均选择“哈尔滨市”考点。
2、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地址:哈尔滨市卫生局人事处(哈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市政府大厦9楼)。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单位 |
7月16日 | 一院 二院 传染病医院 胸科医院 妇保院 眼科医院 口腔医院 血站 卫生监督所 医学会 |
7月17日 | 四院 五院 中医院 一专科医院 儿童医院 中心医院 朝鲜医院 急救中心 疾控中心 结防所 |
7月20日 | 道里区 道外区 双城市 尚志市 阿城区 五常市 方正县 巴彦县 依兰县 |
7月21日 | 南岗区 香坊区 平房区 呼兰区 松北区 木兰县 延寿县 宾县 通河县 |
7月22日 | 市直相关委、办、局 |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各考点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3、准考证打印
哈尔滨市卫生局直属各单位,哈尔滨市各区、县(市)卫生局,哈尔滨市直相关委、办、局于8月12—20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集体打印准考证,并统一到哈尔滨市卫生局人事处加盖市卫生局公章后发放。
考生收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需在8月20日前,与报名哈尔滨市卫生局联系。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009年8月22日9:00-11:3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内容及形式
考试内容为应知应会的本专业及相关知识、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等。考试重点为专业实践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试卷由最佳单选题、共用题干单选题和多选题组成(部分试卷无共用题干单选题,以实际考试题型为准)。
考试采用纸笔考试方式,闭卷、涂卡,总分100分。
(五)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黑价联字[2003]94号规定,每人收取报考费45元(用于考点进行资格审查、租用考场、购买试卷等)。
(六)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于9月1日左右公布,考生可登陆“黑龙江卫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七)有关要求
1、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
(2)学历证书;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
(4)《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资历要求
(1)学历证书
应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教育系列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各种专业证书、修业证书、结业证书、委托培训证书等非国民教育证书,不能作为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如为多层次学历,例如中专、大专、专升本等,应同时提供相关学历证书,不可单独提供最后学历证书。
为加大打假的力度,各地、各单位在推荐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疑义的学历证书,可通过如下方式查询、确认:一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二是到省教育厅的“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并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黑龙江省中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联系方式: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络服务部;联系电话:0451-82332055、 82280819 、82353558-204、331;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8号;网址:www.work。gov。cn。
(2)资历
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或省级),应同时提供“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定职表)。中、初级任职时间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3、报考专业要求
报考专业应与《医师资格证书》类别、专业及《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应一致;申报单位与医师执业地点应一致。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别设102个专业(见附件1)。
4、考试要求
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须自带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2B铅笔(至少2支)、橡皮、小刀等,不得携带书和参考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八)组织实施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人员的推荐及公示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五公开、一展示、一答辩”的政策,认真审查申报人员材料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毕业学校及专业、学历、现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医师资格证书(类别、级别、专业)、医师执业证书(类别、专业、地点)、报考专业等;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反映的举报问题,要认真进行核实,发现虚假材料,取消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公示结束后,各单位要写出“公示报告”,内容应包括:申报人员情况、公示情况、审查合格人员情况,并要有审查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签名,连同《报名表》等材料,按规定程序上报。
二、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一)评审材料上报时间、地点
各单位申报评审材料工作拟于8月未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也可来电咨询。咨询电话:84664464。
(二)有关问题
1、外语、计算机要求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文件精神,从今年开始,在乡镇工作的(含直属单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各类农场、林场、牧场和渔场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职称时,可免于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
2、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2007年7月--2009年,每年度应完成继续教育学分25分,其中一类学分5-10分,二类学分15-20分,并经主管部门年度审验,省卫生厅周期审验合格后方可申报。
3、有关学历、执业资格、支农工作、论文、《评审表》等相关要求仍按黑人发[2008]130号和黑卫人发[2008]427号文件执行。
4、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黑价联字[2008]50号文件规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为每人300元。
5、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评审前的推荐工作,推荐程序等相关要求按黑人发[2008]130号文件办理。
附件:
1. 2009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
2. 2009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报名表
3. 2009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考点设置情况表
4. 评审材料目录表
5. 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人员审查表
6. 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
7. 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8. 评审材料装订要求
哈尔滨市卫生局人事处
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