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黑龙江卫生人才网 > 哈尔滨 > 正文
关于2013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核的通知
来源:哈尔滨市卫生局 更新:2013/7/8 字体:

各区、县(市)卫生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核的通知》精神,现将2013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凡符合《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社发〔2010〕111号)规定的条件,拟于2013年申报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核。考核成绩当年有效。

二、考核时间、地点

2013年6月22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核内容和形式

考核内容为申报专业及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不指定复习用书;考核为闭卷、人机对话形式,总分100分。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5月13日——5月22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点击黑龙江省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专区,注册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在网上填写《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及上传数码照片一张后,直接从网上打印《报名表》。

全省共设15个考点。其中设哈尔滨考点,接受考试人员范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政府各委办局所属卫生系统人员、市直企业及人事档案在市人才服务局等人员。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考点,在《报名表》中确认考点选择“哈尔滨”;主管单位地市厅局选择“哈尔滨市”。考生报名的资格审查、确认和考场安排、《准考证》打印等事宜,分别由报名考点负责。

(二)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考生打印《报名表》,签名后连同相关材料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及公示。合格者由审查人员及负责人在《报名表》上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并按黑人发[2008]130号文件规定的程序上报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由考点进行报名确认。

《报名表》是彩色打印的,就不用贴照片;如果是黑白打印的,请在《报名表》右上角贴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哈尔滨市直属单位考点现场确认时间:5月23—27日(详见附件4);地址:哈尔滨市卫生监督所一楼会议室(哈尔滨市道里红霞街64号)。联系人:姚成苗;联系电话:13936134834

《报名表》所填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将作为专业技术考核、评审及资格证书制作等的依据,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各考点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三)《准考证》打印及发放要求

各考点于6月12—20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集体打印《准考证》,并统一加盖考点卫生局公章后发放。

《准考证》发放具体要求如下:

1、区、县(市)卫生局,市直各单位由人事部门负责职称人员统一前来领取;

2、市政府各委办局及市直企业等单位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本人前来领取。若不是本人领取,替领人员必须携带参加考试人员的身份证来领取。

领取时间:2012年6月17日-18日,8:30-16:00

领取地点:哈尔滨市卫生监督所1楼会议室(哈尔滨市道里区红霞街64号)

联系人:姚成苗,电话:84664464;13936134834,

   张伦鹏,电话:18646095127

考生收到《准考证》后,请仔细阅读、核对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需在 6月21日前,与哈尔滨市卫生局联系,若不联系,后果自负。

五、考核收费

根据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规定,每人收取报考费70元。

六、考核成绩公布

考核成绩于7月15日左右公布,考生可登陆“黑龙江卫生信息网”进行查询。领取成绩单的时间另行通知。

七、有关要求

(一)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原件一份;

2、所有学历证书原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4、《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粘贴到《报名表》背面);

6、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资审批表》原件;

7、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本人在民营医院工作,应提供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所在民营医院“医疗机构许可证书”的复印件和《流动人员审查表》。

8、申报人员公示报告。(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在本单位公示三天,无疑义者方可申报。其复印件须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人、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分开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二)学历、资历要求

1、学历要求

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的人员,必须具备《评审标准》规定的医(药、护)学、法医学专业相应学历,且与申报专业相符。学历应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教育系列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各种学业证书、专业证书、修业证书、结业证书、委托培训证书等非国民教育证书,以及非本专业学历(包括有继续教育培训证书)证书,不能作为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如为后取得学历,除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最高学历取得前的相应学历证书。

各单位在推荐、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疑义的学历证书,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或要求其提前到省教育厅所属的“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并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联系方式: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络服务部,联系电话:0451-82332055;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8号;网址:www.work。gov。cn。

2、资历要求

(1)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或省级),应同时提供“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定职表)。中、初级任职时间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2)申报参加考核人员必须是本专业、现专业技术资格被聘在岗人员,聘任时间一年以上。

3、报考专业要求

报考专业应与本人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医师资格证书》类别、专业及《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一致;申报单位应与医师执业地点一致。

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分别设101个专业(见附件1)。

4、考核要求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技术考核,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八、组织实施

2013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同时设立考核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451—85971181。各考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各考点卫生局负责具体考务工作。

哈尔滨市考点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和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下设考核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451—84664464。

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要严格把关,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及相关规定操作,按时限、高质量地完成材料的申报工作。认真进行申报资格初步审查工作,不得接收不符合规定、虚假的申报人员材料,违反规定的,将在全市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专业设置一览表

2、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报名表

3、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名册;

4、2013年度高级职称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

 

哈尔滨市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关于2013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核的通知.doc

相关文章
 滁州卫生考试网:凤阳县乡镇卫生院参与全省
 安吉县人民卫生人才网:安吉县卫生系列局有
 南阳卫生人才网:南阳市 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
 毕节人民卫生网:毕节市卫生系列学校
 南宁卫生信息网:南宁市卫生系统开展“创先
 莆田国家卫生人才网:2012年莆田市招聘临床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